来源: 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8-24
各有关单位:
第2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拟于2026年9月17—21日在广西南宁举行,本次东博会我省拟搭建四川形象馆,组织四川企业和产品组团参展。为保障四川形象馆搭建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按照《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购买服务比选暂行办法》要求,拟选聘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本次博览会四川形象馆搭建项目供应商,现开展公开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2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四川形象馆搭建项目;
2.实施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
3.预算金额:人民币15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该费用包含物料采购费、制作费、材料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报价不得超出本预算;
4.项目履行期限: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甲方完成撤展及场地清理验收)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丰富经验及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全、不实的,将导致其响应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四、获取比选文件
1.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17:00前;
2.领取地点: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2楼218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16号;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单位,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报名表盖章件,并领取比选方案电子版,获取本项目的详细信息和要求等。比选文件不收费,比选单位不提供邮寄服务。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0:30;
2.递交地点: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2楼216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16号;
比选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0:50;
2.比选地点: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2楼216会议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16号;
3.参选方应将参选文件密封,并标明参选方的名称、地址、参选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加盖单位鲜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参选文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七、有关事项
1.本比选公告在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比选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关注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网站。
3.本次比选采取直接递交比选文件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接受在线网络等其他形式的预申报。参加比选的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比选文件。
4.比选结果将于2日内在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网站上公示。
5.中选单位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中选单位退出后,将根据本次比选评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举行比选确定中选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94810
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2026年8月24日